总的来说,胡歌与黄曦宁能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甚至官宣结婚生子,不仅仅因为两人爱好相同,黄曦宁本人业务能力强以及自身是个白富美,还有一部分原因来自胡歌的家庭。早先胡歌就透露自己的母亲非常希望他早点儿结婚,甚至胡歌自己也在金星的节目中透露自己想在40岁之前,组建一个家庭。同行的晓晓和那日苏也对此深信不疑,晓晓是《宇宙探索》杂志的忠实粉丝,对宇宙和外星人这些内容着迷,那日苏是唐志军的老队友,陪唐志军七下村庄探索外星文明,他不觉得唐志军是神经病,他觉得能坚持探索宇宙这件事本身就很酷,他是唐志军的忠实队友,就是有个坏毛病,爱喝酒,还容易醉,醉了倒头就睡。